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将继续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人数
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备注:
(1)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所报考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一致,田径项目须严格对应)。
(2)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3、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其专项成绩应不低于我校设定的最低报名成绩标准(如下图所示),否则,网上报名初审将不予通过。
注:径赛成绩标准均为电动计时
三、降分标准及录取办法
1、A类项目:对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65%时(部分A类项目考生要求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予以录取。其中田径项目原则上不招收享受二本线优惠政策的考生。
2、B类项目:高考总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时予以录取。
注: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
3、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文化课实行全国统考,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请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的内容为准。
4、根据测试成绩综合评定,符合我校录取条件的考生须签订协议,按教育部相关的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办法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入学后学制为四年。
5、如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则考生必须参加并测试合格。
四、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1)报考田径、篮球、羽毛球和足球项目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日24:00——2019年1月10号24: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
(2)报考跆拳道项目的考生也必须在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中进行网报,否则不予录取。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日24:00——2019年1月31号24:00,逾期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2、扫描上传材料:
参赛秩序册本人页、成绩册本人页、运动等级证书(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上传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比赛获奖成绩证书和运动员资料证明(是指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运动员资料扫描件)。
注:请考生只上传本人最好运动成绩的相关资料并在上传的秩序册本人页及成绩册本人页中将自己的姓名做标注。
上传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否则会影响资格审查结果。
3.资格审查:
(1)我校组织各项目专家评审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凡未进行网上报名或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查询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请考生务必在报名系统关闭前下载打印《北京科技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登记表》(以下简称考试登记表),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下载打印《考试登记表》。
注:请考生不要在考试登记表下方的教练员意见、体育部测评意见及学校审批意见三栏中填写任何内容。
五、专项测试
1、现场报到时间:
(1)报考田径项目和足球项目的考生,报到时间为:2019年1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考篮球项目和羽毛球项目的考生,报到时间为:2019年1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到地点:北京科技大学体育馆5号门
3、现场报到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本人2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下载打印的考试登记表。
(3)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成绩册本人页复印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学籍证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4)考生须提供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打印的运动员资料。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报到。
(6)由中学教务签字盖章的考生高中阶段各科期末考试成绩登记表
4、体育专项测试及要求
(1)测试时间及地点
(2)各项目测试内容或办法
田径项目: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测试、专项素质测试(根据项目需要)、兴奋剂检测(根据测试情况进行抽测,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备注:1)报考田径全能项目的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必须为全能项目之一;全能测试项目为110米栏、跳高和标枪,考生最终测试成绩为三个项目累积分,各测试项目评分标准以全能评分表为准;如果考生持有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所对应的项目不是测试的三个项目之一,则还需加测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项目且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认定的标准。
2)凡入学前曾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俱乐部、行业体协参加(报名)下列比赛之一者: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含预赛、预选赛、资格赛等属于全运会名义的比赛);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田径锦标赛(含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项群赛、全国青年锦标赛等比赛的考生不能参加测试;入学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以上所列限制赛事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不受此限;
3)田径项目测试均采用电子设备。跨栏、投掷项目使用器械均为成人标准。
篮球项目:运球往返上篮、定时自投自抢、三对三比赛、五对五比赛。
跆拳道项目:该项目实行全国统测,由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我校不再组织跆拳道项目的校考。报考该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测试办法和要求请阅读教育部相关文件。我校根据该项目发展的需要,设定男、女的优先级别和替补级别。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报考我校的考生根据全国统考综合成绩按男子和女子分开进行排名,不进行男女混合大排名。
2)级别是指考生取得运动员技术等级时所参加比赛的体重级别(可与报考级别±2KG)。报考优先级别的考生按统考成绩在各自级别进行综合排名,按名次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录取人数达到分配的招生名额数量,报考替补级别的考生不予考虑;如果录取该优先级别的考生人数未达分配的招生名额,则剩余招生名额将自动分配给靠前替补级别的考生,报考靠前替补级别的考生按统考成绩在一起进行综合排名,按名次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录取人数还未达分配的招生名额数量,则剩余招生名额将自动分配给靠后替补级别的考生,报考靠后替补级别的考生按统考成绩在一起进行综合排名,按名次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注:每个级别(优先级别和替补级别)最多招1人。
3)报考我校跆拳道项目的考生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此外,也必须在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中按照要求进行报名,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4)运动员参加全国统测的公斤级别须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级别一致。
5)全国统测分数低于60分我校不予录取。如果同一级别的运动员全国统测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一级运动员。
足球项目:颠球、长传球、运球射门、比赛。
羽毛球项目:抽签分组进行循环赛,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轮淘汰赛。比赛决出前八名。前八名考生须参加身体素质测试(3分钟双摇跳绳、立定跳远、仰卧起坐)。
(3)测试现场公布考生测试成绩,考试登记表须考官和考生签字方为有效。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我校将对部分成绩优秀的考生进行兴奋剂检测(抽检)。
5、测试结果公示
(1)测试完成7-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及学校对本人的拟录取意见。
(2)对测试达到我校要求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并经生源地省级招办审核通过,将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拟录取候选人。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水平运动员选拔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并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报名与测试资格。
3、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高水平运动队管理
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学制4年。高水平运动队学生要接受所在院系和运动队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运动员入学前的测试项目必须作为运动员入学后的训练专项和参赛项目或为其中之一。我校针对运动队学生专门制订运动队培养方案,将运动队训练比赛作为运动队学生附加必修学分进行考核。自2017级起,我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实行竞赛与训练年度考核,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八、其它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2、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九、咨询电话
(010)62334386(010)62332427